各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
为了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第九次学代会筹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推选第九次学代会学生代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数
根据有关规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全校学生总人数1%,拟定第九次学代会学生代表人数 231 名。根据各学院人数占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制定第九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 1)。
二、代表资格
正式代表须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全日制大学生,思想积极进步,品学兼优,具有为广大学生服务的愿望和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带头模范作用和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各院学生分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分团委的指导下,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推荐名单,并通过召开全院学生大会等一定民主程序产生正式代表。
2.校学生会根据会务筹备需要,经筹备委员会批准,可选举代表。
3.正式代表的构成应具备广泛性和先进性。选举代表时,在覆盖各年级学生代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下列会员占代表总数的比例:学生党员、学生团员、学生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优秀学生代表等。
四、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 10 月 27 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填写《代表登记表》(见附件 2),并将代表团名单及《代表登记表》电子版于 10 月 27 日中午 12:00 前报送至第九次学代会筹委会(邮箱:zhkuxsh@163.com);纸质版材料请于 10 月 27日下午 5:30-6:30 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海珠校区:教学楼 407;白云校区:新饭堂 3 楼)
联系人:庄瀚星 15013214021(674021)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
共青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6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