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有关单位:
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于2016年6月批准立项(仲团字〔2016〕12号),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根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仲团字〔2015〕11号)规定,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报
(一)承担2016年项目的学生需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于2017年5月22日前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所在学院相关负责部门。
结题报告及研究论文等材料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一份所在学院存档,一份上交学校)。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以及获得奖励或专利,须提交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照片和成果简介。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
(二)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原则上不能延期。因实验周期等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须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2),由导师、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以学业繁重、考研等原因申请延期不予考虑。到期未完成又未获准延期的项目自然终止。
二、评审验收
各学院在收齐学生提交的结题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小组对所在学院的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并将评审验收意见填写到结题报告中,并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各项目的结题报告书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团委。纸质材料报送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一级文件夹以“学院名称+2016年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命名,二级文件夹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团委邮箱zhktwkjb@163.com。
经校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鉴定后,公布结题情况,校团委根据结题情况进行后期经费核报工作。
三、说明
(一)请各学院领导和指导教师重视2016年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为需要结题的项目提供指导和帮助。各分团委要认真做好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对提供虚假成果(包括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
3.大学生创新基金2016年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共青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