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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团字〔2016〕5号关于开展2016年团员评议和共青团评优的通知

2016年03月15日 08:39 | 来源: | 查看: 

各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纪念“五四”运动 97 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保持团员的先进性,全面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发展,现决定开展2016年团员评议及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及评优工作的内容和依据:

1.团员评议工作依照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团员评议的有关规定进行;

2.五四先进个人及集体奖项的评选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五四评优评选方法》中条件为标准;

3.“红旗分团委”的评选按《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分团委考核评估方案》进行;

4.“基层团队创新奖”的评选按《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基层团建创新奖”项目申报表》进行;

5.毕业班团员及团支部只参加评议,不参与评优。

二、评选比例:

1.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团员总数(非毕业班)的10%以内(以分团委为单位);

2.“优秀团干”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团支委以上干部总数 20%(以分团委为单位,校团委学生组织单列) ;

3.“优秀团支书”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团支书人数15%;

4.各分团委按支部总数的 15%的比例推荐参评“先进团支部”;

5.基层团建创新奖不超过全校分团委总数 20%;

6.全校评选“红旗分团委” 4 个;

7.以上优秀个人奖项不能兼评。

三、评议评选时间和工作要求:

1.评议、评选工作从 3 月 15日开始进行,各分团委自行安排评议及评选工作,务必于 4 月 7 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团务中心组织部。

2.“红旗分团委” 的申报材料在 4 月 7 日前上报学生团务中心。

3.各分团委一定要严格把关,严格按条件评选及审核有关材料。

4.各分团委将评优结果报校团委的同时,应将初选结果在本单位公布,听取师生意见。

5.学校将于“五四”期间对优秀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6.各分团委要把团员评议和评优工作作为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的一项内容、作为对团组织建设的一次有效促进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件: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秀团干”登记表

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秀团支书”登记表

5.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团员评议表

6.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基层团建创新奖”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 曹 政 18819493962(633962)

五四评优工作邮箱:719203339@qq.com

共青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