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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团字〔2016〕10号-关于2015~2016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

2016年04月29日 16:18 | 来源: | 查看: 

各分团委,有关单位:

过去的一年里,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我校共青团坚持“引领青年,激励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工作理念,以服务学校发展大局、服务团员青年成长为宗旨,在理想信念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就业和团的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业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在纪念建团94周年暨“五•四”运动97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有为,学校团委全面开展了2015~2016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经团支部自主申报、学院初评、“五四”评优评审小组终审公示,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授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团委、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分团委、管理学院分团委、化学化工学院分团委“五四红旗分团委”荣誉称号;

二、授予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基层团建创新奖”荣誉称号;

三、 授予农学142团支部等67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四、授予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池月等6名同志及农学141林欣389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五、授予种科151缪婷婷等57名同学“优秀共青团支部书记”荣誉称号;

六、授予农学131朱秋明等1322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要以他们为榜样,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上谱写出更加辉煌的青春乐章。

附件:2015~2016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共青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