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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团字〔2017〕13号,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5日 10:58 | 来源: | 查看: 

各学院分团委,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仲团字〔2016〕13号)要求,2016年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现将有关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报

(一)承担2016年项目的学生需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于2017年5月22日前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所在学院相关负责部门。

(二)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原则上不能延期。因实验周期等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须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2),由导师、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以学业繁重、考研等原因申请延期不予考虑。到期未完成又未获准延期的项目自然终止。

二、评审验收

各学院在收齐学生提交的结题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小组对所在学院的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并将评审验收意见填写到结题报告中,并于2017年5月29日前将各项目的结题报告书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团委。纸质材料报送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一级文件夹以“学院名称+2016年创业基金项目结题”命名,二级文件夹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团委邮箱zhktwkjb@163.com。

经校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鉴定后,公布结题情况,校团委根据结题情况进行后期经费核报工作。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业基金结项报告书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

3.2016年大学生创业基金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共青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