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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字〔2017〕15号-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22日 10:43 | 来源: | 查看: 

各分团委、学生分会:

2016-2017学年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通过全体学生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各院学生会发展,调动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学生会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决定开展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会”以及“优秀学生会干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会

(一)评选范围:各学院学生分会

(二)评选原则:优秀学生分会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能够认真遵守学生会章程,自觉履行学生会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和支持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自我教育情况良好,自身组织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宣传报道及时,在校内或校外有影响力。

(四)评选时间: 2017年5月23日 - 6月中旬

(五)组织机构

优秀学生会的评选工作在评选前成立评选小组,组员由校学生会主席团以及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组成,主要参与“优秀学生会”评比的各项评分,以及整个评选过程的监督、审查工作。

(六)评选模式

以学委会架构为基础,按总会与分会的关系,面向十七个学院评选出六个“优秀学生会”,包括一名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评比材料涵盖两校区。

(七)奖励办法

评比总分由思想建设、学生会自身建设、工作情况、学生会活动质量、上交评比文件质量、学院品牌活动、学院学生分会部门评优、附加分、扣分各项分值构成。

1.最终评比得分为前六名的学院学生分会作为该学年“优秀学生会”,并报请团委批准,授予“优秀学生会”称号和锦旗。

2.设立进步奖。在第六点中已获得“优秀学生会”称号的学院学生分会不参与这项的评比。其他学院学生分会按第六点的分数构成,最终评比得分的名次比上一学年评比结果进步四名以上(含四名)的学院学生分会均有资格参评。进步奖名额不限。

3.除了校学生会对基层学生会进行评选外,校学生会的各部门会对负责相应工作的学院学生分会部门进行评优,校学生会每个部门评选出三个表现突出的学院学生分会部门,在附加分一项实行按每个被评优秀的部门有1分的加分奖励。

(八)注意事项

1.各院学生分会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加强组织建设,认真做好自我监督工作,积极配合评选工作的开展。

2.各学院学生分会作为一独立单位参评。

3.各学院学生分会必须在5月29日前整理并完成本学院学生会的书面参评材料,并上交到校学生会。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hkuxsh@163.com,纸质版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白云校区于17:00-18:00之间交至新饭堂三楼校学生会办公室,海珠校区于17:30-18:30之间交至教学楼407办公室。

4.“优秀学生会”评比不设自评,评比最终得分由评选小组(不包括校学生会)评分及校学生会评分构成。

5.本次优秀学生分会评选的实施细则由校学生会方全权解释。

二、优秀学生会干部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同学服务,敢于和各种错误思想斗争和不良倾向斗争,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信望高。

2.担任各级学生会干部、班委干部任职满一年。

3.学习目标明确,认真刻苦,上学年无重修科目(不含任选修科目),上学年成绩平均在75分(平均绩点2.5)以上,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4.工作勤奋,责任感强,有开拓创新精神,能根据上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的要求,团结带领本单位同学开展工作和活动,成绩突出。

5.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6.参选人不以团干(包括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的身份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比例:本次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委以上干部人数10%

(1)校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全体成员*10%

(2)二级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学院学生会副部以上干部人数*10%)+[(班委会按标准设置为5名班委*学院行政班级数)*10%]。

注:个人不得重复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组织里当选为“优秀学生会干部”。

2.对照有关规定和条件,由班委会根据参评者本年书面小结及个人基本材料对学生干部首先进行综合考评,再从中选出候选人参加院系学生会为单位的评选。

3.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进行复评,复评结果经所在学院系党组织同意后并将评选结果于学院内公示后,填写推荐表,报团委、校学生会审批。

(三)参评者报名办法

1. “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务必于5 月29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材料包括:学院评选结果、“优秀学生会干部”登记表、“优秀学生会干部”成绩登记表、个人本学年书面小结(500 字左右),缺一不予以评比) ,按学院为单位汇总整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白云校区于17:00-18:00之间交至新饭堂三楼校学生会办公室,海珠校区于17:30-18:30之间交至教学楼407办公室。

2.各分团委、学生分会要严格把关,严格按条件评选及审核候选人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校学生会将针对各学院申报结果进行复查。

3.各单位将评优结果报团委、校学生会的同时,应将初选结果在本单位公布,听取师生意见。

联系人:

白云校区:陈晓冰 18814142691 (672691)

海珠校区:朱应威 15626117004

联系邮箱:zhkuxsh@163.com

附件:1.校学生会、学生分会参评“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优秀学生会干部”登记表

3.个人成绩登记表

共青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7年5月22日